

反诈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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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4月4日-4月10日),全县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5起,被骗金额共计123154元,其中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案件多发,已有不少群众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源头上遏制电诈案件发生,切实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兴业县反诈中心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一要做到“不贪不信”。二要警惕各类诈骗陷阱。三要杜绝“两卡交易”。请勿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移动支付账号或互联网通讯工具等给他人使用。四要争做反诈宣传员。主动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要求家人及亲朋一起下载,避免上当受骗。五要争做反诈监督员。积极检举揭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敦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无处藏身。以下是我县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概况:
4月4日至4月10日共立诈骗案5起
乡镇 |
立案数量 |
蒲塘镇 |
2起 |
石南镇 |
1起 |
葵阳镇 |
1起 |
卖酒镇 |
1起 |
诈骗类型:
按受害人性别统计:

按受害人年龄统计:

按诈骗类别统计:

按诈骗金额占比统计:

诈骗案例
冒充其他身份诈骗:
4月4日,卖酒镇小梁报警称其在快手刷视频看到王俊凯的QQ号和粉丝群二维码,扫码添加后,一名自称王俊凯的助理让小梁扫码领钱,并谎称未成年转账导致其公司被冻结资金,诱导小梁拿爷爷的手机转账到指定账户,小梁共计被骗34998元。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
4月6日,石南镇覃女士接到自称支付宝客服的电话,对方称覃女士的快递丢失,要对其进行理赔,覃女士在对方指引下开通了网银人脸认证,先后两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覃女士共计被骗19990元。
4月8日,蒲塘镇梁先生接到自称快递公司的电话,对方称梁先生的快递丢失,要对其进行赔偿,通过屏幕共享方式诱导李先生在网上进行一系列操作,并将4866元转入对方指定账户。

刷单返利诈骗:
4月8日,蒲塘镇蓝女士在58同城投简历后收到陌生人添加微信请求,通过添加后,对方将蓝女士拉入一个刷单群,按照对方的提示连刷数单后,对方以蓝女士操作不当导致无法提现为由,要求蓝女士转账到指定账户,蓝女士共计被骗39800元。

冒充公检法诈骗:
4月10日,葵阳镇黎女士报警称自称玉林市公安局的来电,对方以黎女士涉嫌洗钱,需清查黎女士的银行账户为由,要求黎女士将微信上的钱全部提现到银行卡上并提供银行卡号和验证码,随后黎女士银行卡内的23500元被转走。

兴业县反诈中心郑重提醒:

1.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等形式办案,也没有所谓的 “安全账户” 更不会让你远程转账汇款!
2.正规网络商家退货退款无需事前支付费用,请登录官方购物网站办理退货退款,切勿轻信他人提供的网址、链接!
3.切勿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链接,更不要向陌生人提供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4.刷单本是违法行为,不是被抓就是被骗。
5.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可以帮助用户预防诈骗电话、诈骗信息,还能进行身份验证、进行骗局举报。
6.如不幸被骗,立即拨打96110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近期,自治区将通过电话访问和网络评议的形式,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评议。如您接到(0771)12340访问电话,请耐心接听;如您收到网络评议短信,请及时点击链接地址进行评议。您的“满意”答复是兴业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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